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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瑞慌不择路的跑着,作为一只地精,你不能指望它会有“勇气”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当时的它,心里除了恐惧已经容不下其他任何情感。

它闭着眼睛没命的狂奔,直到双脚似乎快要断裂,而呼吸时,咽喉干的就像是有刀片划过。它累的不行了,躺在不知何处的草地上喘息着,月和星已经布满了天空。

所幸那个“行凶者”并没有追赶,当它喘息着缓过劲来的时候,借着清冷明亮的月光,盖瑞看到了一座高高的尖塔......

“想什么呢?”地精的脑袋被一个人类拍了一巴掌,将他从回忆中拽了回来。

“在想中午喝的那杯金朗姆酒,那味道!”盖瑞整理了一下自己头上被拍歪的连衣罩帽,煞有介事的咂了下嘴,似乎在怀念那美妙的佳酿。

记忆中的事情他不想和任何人提起,无论是在森林中的,还是在尖塔中的......

“得了吧,四个人凑钱喝一杯酒,说出去就连最穷酸的狗头人都会笑掉大牙的!”拍他脑袋的人撇嘴讽刺道:“就算你是一只地精,并不在乎脸面问题,但也要为我们团队的名声考虑一下!当幕雅城邦的其他冒险者提起我们“好帮手”冒险小队的大名时,我可不想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这等寒酸的事情!”

“话可不能这么说,魏玛,那可是青亭岛特产的金朗姆酒啊!听说只有储存年份在十年以上的酒,才能慢慢形成那种迷人的琥珀色!”一位和盖瑞一起凑钱喝酒的人类同伴语气不满的说道:“那一杯就够你喝上几个月的黑麦啤酒了。”

“我再说一次,威廉,请叫我魏玛爵士!”魏玛强调着。“我是你们的头,你们都应该尊重我!”

“爵士是不世袭的,你老爹是爵士,并不代表你也是!”威廉不以为然。“再说,这里是慕雅城邦,爵士在这里并不比酒保更能得到人们的尊重。我说的是不是,盖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