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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位骑士路过巴里特时,拍了拍蛮子的肩膀。巴里特认出那是大骑士雷恩,加兰诺市米勒家族的次子,他弟弟也是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在一次去迷雾森林清剿的任务中,被四臂魔猿凯撒隔着狮鹫头盔将脑袋砸成了草莓派。

巴里特和雷恩骑士彼此点头示意,擦肩而过。待这队骑士走远,他又扭头看向罗勃,“上次你受伤后,我以为你不打算干这行了。”

“当时确实不太想干了,因为那次受伤真的差点要了我的命。”人缘颇好的胖冒险者心有余悸,“你知道的,当时我的胸口被开了个对穿的洞。”他用手比划着,“喏,就在我左面**的旁边。伤口虽然不大,只有指头粗细,但是却伤到了我脆弱的心脏。”

他呼了一口气,又将手伸进皮甲内摸了摸之前伤口的位置,“你能想象得到么?那只变异的刚刺豪猪居然能把背上的刺射出去,而且速度居然比弩箭还要快,皮甲都挡不住!不过我以前的那套皮甲也确实该换了,厚一点的毛毡衣都比它顶事。”

我能想象得到,哪怕是一只弱小的跳鼠,我也会全力以赴。“所以说,在迷雾森林里,永远都不能松口气。”巴里特重复着。

“那只豪猪比条狗大一些,吱吱的尖叫着,像个老鼠。当时‘水獭瓦格’还在那家伙的正面逗它,特里有些不耐烦,让我们抓紧赶路,所以我打算从侧面给它来一下狠的,我还没尝过豪猪肉是什么味道的呢。可是没等我干掉它,它却提前把我撂倒了。除了被以前邻居家的女孩甩了那次以外,我的心还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呢。”

“那她一定不知道你的某种长处。”巴里特调笑着。他难得开个玩笑,只因对方是大鸟罗勃。

“很遗憾,她知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还经常一起去河边洗澡。我还知道她左边的屁股上有一块褐色的胎记,样子像是一只山雀。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看见山雀这种鸟时,那半边屁股便总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顺着这样的话语,某个酒红色女孩的胴体似乎又出现在了巴里特的眼前,他在心里叹了口气,“现在那伤口怎么样了?”他随口问道。

“已经痊愈了,但是留下了一个不算太大的疤,有猪的**那么大。”罗勃撇了下嘴,“但至少保住了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