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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从melody回来后,时典照旧往邮筒里看一眼。不同于先前几日,今天有两封寄给自己的信。

一封来自叶澄铎,另一封来自一个陌生的名字——程飏。她嚼着牛奶糖,一面悠闲地往家里走,一面拆开第一封信。

信里依旧只有几行字,但内容却不似先前呆板,甚至还带上了语气,渲染了感情色彩。时典抿着嘴笑起来,慢慢往下读:

咳!

不瞒你说,我连短信都很少发,跟别人交谈基本都是当面的。所以,那是我第一次写信。

内容仓促了些,但没有不好的意思。你不要误会。

而且,我语文不怎么好,作文通常都拖后腿,写得像小学生日记是不是情有可原?:-(

关于你说的信封,我问过我表妹了,但她不告诉我。

她找我要了你的地址和姓名,说要自己给你写信。让我在信里给你打个招呼。她叫程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