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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眼睛男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咬字清楚, 字正腔圆,“这次事件给我的当事人名誉造成很大损害,所以,我会主张从重处罚。”

代理商在卖药方面是专家,可在法律方面算是个文盲。被这么一说虽有些怕, 可又不全信。打着哈哈说:“看这事儿弄的, 有什么误会私下谈嘛,怎么还弄到法庭上了呢?”

眼镜男把文件收拾收拾放回文件袋里,问:“那我们现在谈?”

代理商想着得找人打听打听,推说工作忙, 约这二位明天上午再谈。二人走后,代理商便找人打听,无奈他认识的人也没几个明白的。又打电话找了律师咨询,都说得含糊,到最后都建议他到事务所详谈。不过是想赚咨询费罢了。最终也没个结论。

他正想出门去律师事务所的时候,第二件事发生了。

上午十点,税务局的人来了。

代理商做到他这么大的,是税务局重点关注的对象。

而他在税务局倒是有几个熟人,所以每次税务局下来稽查都有人提前通风报信,他好做些应对。可这次税务局来得猝不及防,而且来人的职位还不低,以前不过是来个小科员,这次来了的是个副局长。

代理商的胆子都麻了。

如今干商业的,尤其是他们这种小家族企业,都多少会偷漏点税。找个财务做好账,再靠着局里的一点关系,有些中间地带的问题也是当判不当判的,就蒙混过去了。可如今突然来了个完全不知道根底的副局长,他心里没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