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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岁月其实是比小学来的快乐的,毕竟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逐渐的有了自己喜欢的运动,也有了自己喜欢的姑娘。

那时候友谊是无比纯粹的,喜欢一样的歌、喜欢一样的明星、喜欢一样的穿着、甚至只是因为家离的很近,而我的友谊也逃不脱着一个圈,当时最铁的哥们儿就是一块听音乐的,每天下午下课是,相约到云大校园的桌子上美其名曰把作业做完再回家,其实就是为了在一块儿能够聊聊音乐,形容词也匮乏的令人脸红,无非就是“牛p、这声音、这鼓、这吉他,啧啧啧”,因为毕竟没有生活的沉淀,无法将音乐中与自己契合的部分表达出来,仅只是觉得叛逆的音乐风格与众不同、大花臂、长头发就一个字,酷!只是好在当时的小伙伴都属于“有贼心,没贼胆”系列,不然按各自的想法有了这些东西,大概率会被学校弄到一块儿做个“人体艺术展览”;

而家离的近的朋友,那个时候受到“古惑仔”电影的影响,大家胸膛里都流淌着一股盲目的江湖义气,大家互相以兄弟相称,其中不乏真的煞有其事模仿结拜的,具体做了啥?当然没成为一方的扛把子,只是谁在被欺负时,这帮“兄弟”蜂拥而至,让对方看到我们的气势,不过嘛战斗力这玩意儿在初中其实是和年龄身体素质成正比的,确实遇到高年级或者高中生的时候,也是一身败绩,带着校裤上的两个脚印回到家,后来经过小组讨论及总结,我们决定凡遇到以上情况,就挑一个看着最弱的,就锤他,别说,这样的战术虽然有失侠义精神,但收效甚巨,一般也不会再有欺负我们的人。记得当时有一群高年级的学生经常在放学必经之路“借”低年级的零花钱,给他们的称呼叫“拔毛队”一直都对这称呼好奇,后在读高中时终有一日身上只剩毛票时想通了,那时的零花钱都是一块两块,早上吃个早餐剩几毛(那些年能拿的出一张10元的,那可是一笔巨款,能真正体会一把当大哥的瘾头),可不就是拔“毛”么。

其实“离家近兄弟”之间更多的那时候是放学一块儿光顾小摊贩,并在约定小摊贩处买个2毛、3毛的串,一毛一袋的饮料一饮而尽后,各自从岔路口回家,乍一看还颇有点江湖的味道,而那些2、3毛的东西没有练就江湖大哥,相反练就了我们一身强有力的抗毒性,一直到后来很长时间,各种别人一吃就跑肚的食物,在我们身上仿佛都失去了效用。

踢球也是那个时候发展出的爱好,学校不让踢球,怕伤到人,我们就自己用透明胶布裹白纸团成球,每次戴黑墨镜的政教处主任看到一准没收,没收之后十分钟内我们又能团出一个来,没办法,唯手熟尔。细细算来,应该被收过几十个,都够开个博物馆的,那个时候没有那么多条件,但是抓住机会就是一身臭汗回去,现在30来岁虽然已有了像样的装备,但是首先是人已经很难组织起一起踢场球了,稍不注意就伤到这伤到那,断送运动生涯,大概是那股仅仅为了赢为了出汗的心已经泄气了,或是堆积出的油肚影响了运动天赋,抑或是已经被生活压的透不过气,在闲暇的时光只想独自窝在自己的空间里享受时光舐舔伤口。

那个时候最快乐的是始终有那么一帮不离不弃的朋友,不管是出于电影上学来的江湖义气,或者是说大家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聚到一起,都是单纯而可爱的,偶尔拌嘴吵架,第二天也随着一袋充满色素的廉价饮料就烟消云散了,时隔多年这现象被称为“男人至死是少年”,因为就算已经工作很久,那帮哥们儿难免因为生活、因为工作、因为自己的见解而争的面红耳赤,但是隔天之后约到门口的撸串小摊,三杯酒下肚后又勾肩搭背回忆起学校的生活,那个时候都会有点恍惚,感觉大家都变了又感觉都没变,感觉时间从没变过、人也从没变过,可能只是周遭的变化已经再也容不下单纯的想法,容不下单纯的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