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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虽然遇到意外我可以应急处理,但是我却不会用悬崖的近距离来测试自己的能力。如果必须以身犯险,才能彰显自己的能力,我宁愿做个怂人,好好活着。

早上坐地铁的时候,看了一些新闻,因为狗子的原因,我还挺关注青少年相关新闻的,自从唐山烧烤刷新了世界观后,又对青少年犯罪,产生了难以置信的震惊,什么六个未成年活埋一个二十一岁青年致死;13岁男孩侵|犯10岁女孩未遂捅其7刀,将尸体抛在灌木丛中;还有侵害过后,未受刑罚的,几个小时后,再施侵害,还以极其残酷的方式,手刃受害人父母的惨案……

青少年犯罪成本太低了,未满十四岁就像免死金牌一样,加护着少年群体,让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甚至要用几次的伤害,几条人命去为他们的年少无知买单,从小就是恶魔,任其长大真的是对的吗?他们长大后会不会继续为祸人间?明明再犯率过半,但是却为了那不及一半的率,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至宝,如果自己成为被害一方,加害者却因为年龄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那这世道对被害方也太凉薄了。自古杀人偿命,年龄不应该成为惩戒的门槛,毕竟这个门槛没有限制低龄不能杀人,他们能施展什么样的伤害,就要承受什么样的惩罚,这才是公理。否则,你家孩子杀了人家孩子,你家孩子安然无恙,还不用受刑罚,那别家孩子是不是也能将之杀害,以此无限循坏下去,那还要什么人类文明?文明是给全人类的啊,不是独独给善良的人的。

现在的十一二岁少年,早已人高马大,壮硕如牛,受教育程度,网络的吸收程度,也早就超越了未成年的眼线,他们甚至比很多成年人都冷静、凶狠,未成年的犯罪是没有尺度、没有约束、没有底线的。而成年人的正当防卫,都要三思而后行,时代的更替,确实需要人类给予更多的思考,更谨慎的态度,才能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