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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个子很高,面容儒雅温润,五官俊秀。一身月白色的长袍上暗绣绿竹,碧色的腰带上坠着一条通透的圆形玉佩。

他朝众人微微一笑,便坐在主位上,对王家人的大吃特吃好似并没看见。

王志知道这是一位心思玲珑,十分有心胸的贵公子。

“几位远道而来,招待不周,还望海涵。我听闻几位有珍珠想要卖给瑾瑜阁,不知可否拿出一观。”

开门见山,毫不拖泥带水,这办事风格,王志喜欢。

珍珠一直放在王志的身上,她当即拿出荷包,里边是几十颗大小不一的米色珍珠。

当然,在不知对方善恶好坏的情况下,王志不可能将全部家底一次拿出。

要不是看着眼前的男子目光清正,对待他们这些泥腿子也很有礼貌的情况下,王志也不会一次性拿出这么多珍珠。

王志有些黑手的小手随意的从荷包里拿出一颗珍珠,放进一个被吃空的白色磁盘里。

只听当的声响,珍珠竟在磁盘里“走动起来”,珠光流转,莹润饱满。

不用说,走盘珠,绝对商品。

“不错,这珍珠我们瑾瑜阁收了,还请几位开个价。”

南慕烟修长洁白的手指轻轻的摩挲茶杯,竟是比上好的白瓷更加温润几分。

王志看得赏心悦目,这样儒雅俊朗的男子若是放在前世,堪比顶流小生了。

但不同于美颜和滤镜包装的荧幕演员,他是骨子里透着高雅和清贵。

欣赏归欣赏,但在商言商,王志将皮球踢了回去。

“我阿爷说,这瑾瑜阁的东家不仅才貌双全,而且做生意最讲究诚信。这些珍珠使我家阿爷和叔伯们冒着风浪出海打鱼时,偶然在深海所得,十分难得,刚从珍珠蚌里抛出来没多久,光泽非常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