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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啥呢,我是那种人嘛。”看着对方的小动作,顾言顿时黑了脸,这不得不让他感慨,这年龄差距大了,就是有代沟。

“到我房间里来,我最近写了一首新歌,这首歌我一个人唱不太好,所以打算找你,我们一起录个小样。”顾言很干脆地说道。

“真的?大叔,你又重操旧业啦?”千丽雅闻言后顿时惊喜道,感觉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大秘密。

“算是吧,是给我一个好友写的主题曲,那家伙最近在捣鼓一部电视剧,我也想试试能不能驾驭新风格,所以就试着整了一首新歌出来,这就是我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忙活的,连觉都少睡了许多。”顾言解释道。

“那让我看看呀,我还从来没有看过一首崭新崭新的歌是什么样子的呢。大叔,这歌跟《隐形的翅膀》比水准怎么样。”千丽雅顿时十分好奇道,径直就走向了顾言的卧室,那大大咧咧的神情哪里还有之前那既胆小又羞涩的模样。

“喏,就是这个。”顾言拿出了一张纸递给了对方。

记谱本实在是太大了,而且又厚得不得了,为了方便,他索性就从里面单独拿出了那一张,反正记谱本的每一页都是装订形式的,最后还能再无损地装订回去。

看着一整页纸上那飘逸的五线谱和工整的歌词,千丽雅傻眼了,字都认识,但是不知道音啊,于是只好带着探寻的目光看向顾言。

“傻眼了吧,如果你会读谱视唱,哪怕不太熟练,你现在这个时候都能简单哼几句。对于一个歌手而言,选歌就是自己最重要的事情,选得好,契合自己的风格,唱起来事半功倍不说还非常容易火,这也最考验眼光和自身的直觉。你自己不会唱,那就只能经他人口传给你,你就像小孩子一样学着唱。这样你永远感受不到一首新歌给你的最初情感印象,这既显得你非常不专业,而且也不容易唱出自己独有的情感。”

“歌跟书也一样,虽然没有一万个人能读出一万个哈姆雷特那么夸张,但是每个人对歌曲的情感体悟也是不一样的。很多歌,有不少创作的人唱得比翻唱歌手都要差得远,写歌的人唱起来不温不火,翻唱的人唱一下却让歌曲一夜爆红。照理说,谁能有写歌的人自己对歌曲本身感悟更深呢?但事实上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和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