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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山”

“哪里人”

“新安县”

“从哪来”

“新安县”

“什么时候的?”

“昨日”

“来干什么?”

“走亲戚”。。。。。。书吏慢条斯理的问着,慢条斯理的写着。

旁边的两个士卒一边对照画像一边围着转,一个用一根作为距的木棍,丈量那人的身高。大概过了一盏茶的功夫,便示意另外一个士卒,把他放行了。

“下一个”。

身高差不多的,留下;面皮白净的,留下;浓眉的留下;细目的留下;短胡须的,留下。当然,我们的太子也被留下,虽然他现在面皮已经不白了,也不是浓眉了,也几乎没有胡须了。但是,身高没变,细目也没法变。通缉令上虽没说他带了俩孩子,可也没说他没带孩子啊。就这样,爷仨被归入嫌疑人队伍,这个队伍面前已经有五个人了,当然,不包括这爷仨。五人中居然还有一个瘸了半条腿的,仅仅因为他也是浓眉细目。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天也慢慢的变暗了。他们这个队伍原来的八人,增加到十五人。关了城门被带到县衙,他们十五人被安置在一个空旷的广场,应该是校场。校场中搭了一排的草棚,有十多间,看来是新搭的,已经有四五十人了,大家都安安静静的或坐、或站、或躺在各自的草棚里。刘据爷仨和另外俩被安置在一间草棚。在隔壁的草棚里,刘据居然发现了一位熟人----今天在城门口一起被带走的那个文人书生,他不是当时就被放走了吗?咋又回来了?那个书生也看见了他,他们爷仨在当时也挺显眼的,老少乞丐,乞丐世家。

这个年代虽然乞丐不少,但父亲带俩孩子的乞丐还是少见,一般情况下,乞丐父亲都会把孩子卖了,万一卖到好人家,说不定还能混个温饱,也好于带着俩孩子一起饿死。靠要饭能把自己养活就不错了,还养活仨,谁家有那么多剩饭喂你们啊。书生淡淡地看来他们一眼,除了片刻的惊奇,并没有再多关注,三个乞丐有什么值得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