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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自己被时令从马路中间拉出来,带我回了我的住处后,我那片空白的脑袋轰一声巨响,我坐在沙发里痛哭了起来。

哭得那样歇斯底里,让时令束手无策。

时令是我在l市认识的朋友,是我在酒吧上班的时候认识的,彼时刚好遇到时令的前女友在酒吧喝醉了,到打烊时间也没能离开。老板让我想办法把她弄走,不得已我只好用她的手开了她的手机。

在番到时令电话号码时备注的是滚蛋时先生,因此我认为这个人也许是她男朋友,就给播了电话。

十五分钟后他来到酒吧带走了她。初时见他,一身嘻哈风格的着装,染金黄的发,穿蓬松的衣服,画着淡淡的烟熏妆,第一眼看来就是个不靠谱的小伙儿。

后来才知道,他是个很专一的男人,哪怕同女友分手三年,依然完好保存着她送的礼物,保存着她的联系方式,并且随叫随到。只是坚决主动打扰,亦从不提和好二字。

他曾告诉我,她既然走了就走了,心被伤过一次,就不想再被伤一次。

他是如此的能够将自己的感情处理妥帖,而我呢?此时此刻如此奔溃与狼狈,如此卑微不堪。

他坐在我身旁一遍遍不厌其烦开导我的时候,我是多么羡慕他能那么从容不迫处理他与他前女友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