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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离李安乐新家并不远,不一会儿便至。

互相寒暄后静待点卯,点卯是由三班捕头替县令清点,类似于前世的打卡。

点卯过后便各司其职,马成向李安乐招了招手,带着李安乐到审讯室。

审讯室各种刑具一应俱全,简单粗暴,一名衣衫凌乱,披头散发的妇女被衙役按押跪于审讯桌前。

那女子衣服上血迹未干,应是曾遭受过刑审。

负责审讯的主官由乃县丞、管理监狱的司空和负责刑讯的狱曹,李安乐则在一旁负责记录审讯过程。

马辰咕哝道:“这是县令大人立的规矩,防止狱曹错判冤案。”

李安乐点点头,对县令有了些许好感,就凭这一点可以看出不是尸位素餐之人。

狱曹喝道:“杜氏,证据确凿,你今日还是不愿认罪吗?”

杜氏挣扎着大喊:“民妇冤枉,大人,民妇冤枉啊,民妇没有与人私通!民妇没有谋害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