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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厨房显得有些凌乱,可是陆晃并不在乎这些,特别是听了双秀之前让他受教的话,他觉得厨房这种地方虽然看着凌乱,甚至有些个地方还脏,可是比起那些供奉了神祇的高庙大堂,未必在神圣性上就差了好多,毕竟这是生命活力几乎全部的来源之地啊。

那老话是怎么说来着,人是铁饭是钢,一天不吃饿得慌!

从这个角度来说,神佛也是无法相提并论的,至少一天不拜佛不会饿的嘛。

陆晃转了一圈,那边双秀已经将腌黄瓜搞定了。

陆晃便带了双秀离开厨房。

回到自己屋里,陆晃拿出纸来,让双秀研墨好了墨,他准备还是要好好练一下字,练练字总有好处。

虽然他心里有一套方案,但他是把细之人,总想着有两套方案在手,比一套方案在手要稳妥一些。

做不到狡兔三窟,至少两窟也是好的。

练得酸了,感觉比练硬笔难太多,吃力呀。

既然吃力那中午吃饭时就多吃点呗。

中午,看着食前方丈,陆晃觉得家里伙食开得真是豪华。

从他一个有证专家的角度看来,有的菜水准不错,有的菜水准也就大众点评水平吧,但家常菜嘛,就是那个味儿了,也不需要有什么高级的技巧,随便弄弄就挺好吃的。

比如像煎鸡蛋,都是调个大火爆油快炒,大厨跟凡人也没太多的区别,但炒起来就是挺香的,这是因为鸡蛋本身的原因,所以,有的菜,主要是食材太强了,食材反而会掩盖掉技术。

就好像一个身高二米的人去打篮球,他的身高有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反而的,他的所谓的篮球技术反而没那么要紧的。

陆晃等全菜与汤都端齐后,他目光扫过,然后开始提筷子开动了。过去陆老爷在时,当然是陆老爷是作第一个动筷人,他不动谁也不能先动,这是陆家的家规之一。

现在既然陆老爷已经驾鹤西归了,而又将管理整个家的担子交到了陆晃手里,那么他就是头一个可以动筷子的人。

——而这并不以长辈年纪大小而定。

见陆晃动筷,其余人等也纷纷动筷。

陆历显然不想让吃饭的场景像上一回那么尴尬了,他有故意找了些话来说。

他笑着对陆晃道:“这公筷是容易忘记用,但你弄了这么三双红色的筷子,那就容易提醒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