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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段时间,特警队忙得脚不沾地,陆珩之已经很久没和秦蔓联系了,差不多有一个多月。

好不容易有空闲时间,他却先去档案室调资料:“小李,帮我查一下八年前京都八月份去京大路上的一场车祸,卷宗,档案,笔录全都打印出来。”

因为要的急,陆珩之直接坐在椅子上等。小李只是个文职,被陆珩之盯着一直冒冷汗,压迫感太强了,总有下一秒他就要一枪崩你脑门的感觉。

当年的资料都是手写,很少有电子档,看起来有些费劲。

小李瞅着陆珩之眉头紧锁,问了句:“陆队,有什么问题吗?”

陆珩之指着判决书:“为什么只判三年。”

小李对这事件好像有点印象,当时还愤愤不平来着:“八年前的律法没现在这么详细,再加上幸存者未成年,她叔叔收了钱也就和解了。”

陆珩之翻着文件摇摇头:“一个小混混能有55万?你信?”

小李:“不信,但当时负责的警官很急就结了这案子也没细查。”

陆珩之:“罪犯出狱后住哪能查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