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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么品种,土狗呗。”王远庭笑了笑:“不过你可别小瞧土狗,那可是有中华田园犬称号的,现在周围人养的那些名贵品种,其实在它们本国也是土狗。”

陆远点点头:“是这样没错,我看乐乐比那些给小偷开门的傻狗通人性多了。”

王远庭哈哈大笑:“现在的人养狗都是为了玩,开心,有个伴。哪像我们以前养狗,都是看家护院的,瘦得很。乐乐以前也很瘦,只不过退休以来,倒是胖了不少。”

“退休?”陆远有些疑惑:“乐乐以前还有工作?”

“那当然了,乐乐以前是警犬。”王远庭笑着端起他带来的大茶杯喝了两口茶水:“你别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可是个警察呢,乐乐就是我的警犬。那时候还没这么太平,小到抓贼大到缉毒,乐乐可是都干过。”

陆远肃然起敬:“怪不得王老爷子走起路来龙行虎步大马金刀,原来是这样。”

王远庭摆摆手:“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又不是江湖头领。只不过当了几年人民的公仆而已,乐乐是我的老兄弟,当初警犬不够用,我就把它拉过去充数,没想到它参加训练后各项表现都超乎寻常,就这样破格成了警犬。”

人一上了岁数就喜欢回忆当年,王远庭也不例外,陆远就坐在那里听他感慨:“把一条狗当兄弟,普通人听了都觉得这人一定是疯了,嘿嘿,他们也没法体会那种感情。”

“当年,素城周围的镇子里出现了一伙走私毒品的,上面派了特警下来处理这件事,由我们地方公安协助办案,当时那伙人还带着枪、麻醉针这些东西,交易地点选在了一座山里。”王远庭慢慢叙说着:“那时候双方照面之后发生了交火,两群人有逃跑的,有追击的,最后都分散了。我在跟踪坏人时,不小心被抓住了,那个人打算把我当作人质,要挟其他特警。可惜,还没见到山下守备的特警,他的计划就失败了。”

说到这里,王远庭顿住了,似乎是又回忆起了当年的凶险,良久,才继续开口讲述:“是乐乐在半路冲出来救了我,那个人怎么也想不到,一只狗会在身中七枪后,还能有一跃两米并且轻易拧断人脖子的力量。”

“当时下了很大的雨,乐乐躺在雨水里,脑袋在我怀里呜咽着,没多久就垂下去了。那时候我以为乐乐死掉了,于是我捡起了那个坏人的枪,把他的尸体打成了筛子之后,我又捡起了一块石头,把他的脑袋也一点点拍成碎肉...”

老头子说的轻描淡写,但是陆远却可以感受到当时的惊心动魄,他的脑海中已经勾勒出了这样一幅图画。

在下着瓢泼大雨的夜里,特警和走私犯在山林间展开激烈枪战,而后又是更为惊险的追逐战。王远庭无意中被抓,尚有射击余温和火药味的枪口已经顶在了太阳穴。

这时,一条忠心护主的警犬忽然窜出,顶着坏人歇斯底里的射击,带着冰冷的子弹和溅血的伤口,一跃而起。雨幕和月光下,它像是一头发狂的凶兽,血盆大口轻易掐断了坏人的咽喉。

陆远甚至可以想象到王远庭抱着狗仰天嚎啕泪流满面的模样,可以想象到乐乐轻轻的用脑袋摩挲着他,发出低低的呜咽,仿佛在说:“别哭,别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