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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我就知道了,文学社的副社长刘望远是林菲的老乡。

不过,叫林菲加入文学社的老乡并不是他,是一个文弱书生型人物,孟明明。

文学社新生欢迎会上,我和林菲坐在最后一排。冗长的发言终于结束,呆坐的我精神一振,拉起林菲准备走人。林菲甩开我的手:“等等,我要还本书。”只见林菲走到正收拾主席台的孟明明的跟前,温柔的说着什么,还动手帮忙收拾起来。

我走过去,想告诉刘菲我先走了,孟明明旁边的刘望远先我一步,对林菲说:“怎么样?还习惯吧?”林菲点点头:“还行,谢谢师兄关心。”看见我站在刘望远的后面,林菲扯我到刘望远面前,介绍道:“这是我的舍友,夏云,上次面试你见过的。她也很喜欢文学。”

我头皮发麻,勉强的笑笑:“你好。”

“师兄,你刚才发言说得好精彩,我真是受益匪浅。”一阵刺鼻的香水味飘过来,我身旁来了个扎眼的时髦女郎,长长的烫着大波浪的头发,白皙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紧身短裙裹着的圆润臀部,全身上下散发着诱人的气息,身穿牛仔裤、套头T恤、小巧玲珑的我立刻成了白雪公主旁的小矮人。

我向右走几个碎步,靠在林菲身边,悄悄拉林菲的手,暗示她快点走。刘望远谦虚的对时髦女郎说:“哪里,我只是说出了我的感想而已,想当初我也是个新生。李娜,有什么感想可以写成随笔在我们的期刊投稿,多点锻炼就写得好了。”

李娜感悟的点头:“是啊。我不时也会写点散文什么的,的确是写得多下笔就容易了。”林菲向着刘望远靠近一步,正好站在李娜和刘望远之间,然后用家乡话笑眯眯的说了些什么,刘望远和孟明明会意的笑了。

李娜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林菲朝他俩挥挥手:“那我们先走,下次再聊。”

走出会议室,我问林菲:“你干嘛这样对李娜?”林菲冷笑:“刘望远是土木系的才子,不知多少追求他的女同学吃了闭门羹。听说李娜在她宿舍里放下狠话,说这个学期内要追到刘望远。我才不会眼睁睁看着师兄掉进火坑。”“李娜长得不错,和你的宝贝师兄也算郎才女貌,你生气什么?”我嬉皮笑脸的。

林菲在我头上敲了一记爆栗子:“笨蛋!她是要证明她的魅力,追到后就甩掉的!”我摸摸被敲疼的头:“你究竟为了谁进文学社?诶,你不是说还书吗?怎么没有还?你忘记啦?”“下次再还。”林菲跑起来,抛下这句话。

果然如林菲所言,中文系也要上计算机课。由于是公共课,通常都是两三个班一起在阶梯课室里上课。我早有准备,在计算机教材中夹了本从图书馆借来、昨晚看到半夜即将看完的《半生缘》,还特地挑了个后面的靠墙的位置坐。

刻板的老师授课的声音、同学细碎的说话声在《半生缘》翻开后远去,我沉浸在曼桢和世均爱情的刻骨的痛中。看完最后一页,合上我心爱的《半生缘》,我把头侧向墙壁的方向枕着手趴在桌上,隔开了上课的世界。是什么,让曼桢和世均走到如此的境地?是命运?抑或曼桢和世均不够执着的追求爱情的态度?放在心里14年的爱,苦了14年,倒不如当初勇敢一点不顾一切的寻找对方!是时代的局限吧,那个时候的人,或许不如现代人般敢爱敢恨;又或许,曼桢若是敢爱敢恨的人,世均并不会那样的爱她了……爱情……什么是爱情?

我的心渐渐的宽阔轻盈起来,眼前是洒满阳光的树林,一条曲幽的小路通向未知的远方,也许前方会坎坷不平,也许旁边还有平坦大道,这温暖而静谧的小路却吸引着人们不由自主的向前……

我拿过不知谁丢在桌上的白纸,挥起笔,捕捉这瞬间的灵感,写了一首名为“小路”的爱情寓意小诗。

“夏云,夏云,”旁边的林菲用手肘不停的戳我的手和脑袋。我用教科书盖住写着小诗的纸,不满的转过头:“干嘛?催命啊!”“你不是吧?看小说看到眼睛红红?”林菲低呼。我伸直腰,丢给她一个白眼:“我听课听成的,怎么样。”林菲靠近我趴着:“我今晚要和孟明明一起准备文学社下一期期刊的事,不和你去晚修了。”我也向着她趴在桌上:“不会吧?就你们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