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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串通着妖孽,亏了仙人一片好心,还想收那个为徒,我呸,就是个白眼狼”

“是啊!”“是啊”的声音在台下此起彼伏

这时,人群中有一个戴着黑帽的忽然张口说道

“说出来我记得这故事不是还有另一个版本?”

“有,是有,但我这脑袋顶不住”

“那你觉得你这脑袋值几个钱?”

“草民一个,不值得几个钱”

最近的黑衣人抓出了一大把银两

“这些钱够买你的脑袋是吗?”

“够了,够了”说完,说书人,用醒木,拍了拍桌子

“各位请听我细细道来,当时情况还有一种说法是这样,那人啊,是个挺机灵的,他知道那国朝前十会这样平白无故的收他为徒有恰逢,自己的孙人没了,就在这一事儿,他就去那个地方,和那个妖孽一说,那妖孽眼咕噜一转,当即给他支了一招,砰,哎呀,两人狼狈为奸,空手套了那无价之宝僵尸血,还捡回了一条命,

再说起那僵尸血,至今都还是个迷,咳咳”

说出人亮开嗓子刚想说,不料那黑衣男子却打断了他

“唉唉,扯远了啊,要不你再跟我说一说,这下陵人是啥?”

说书人做了做,没头说的“那是整个圣朝,最盛产美女的地方之一,甚至能超过那个丁香镇,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是红颜祸水,倾国倾城。唉,要是咱们老百姓拿到一个,那绝对是半辈子都不愁了”

“那?你知道丁香镇怎么走吗?”

“唉!唉!唉!你这人过分了,你可是丁香镇背后的货主,可是李家,别自找没趣。”

“李家,我看就是条嘴巴特叼的狗,一大个腿,吃吃肉,剩下的骨头直接丢,你说浪费吧!唉,底下总有狗来抢”

这一说,以那下面的人哄堂大笑

这一说,那人可不干了,拔出剑来,直接劈了上去,那黑衣男子也是轻功了的,轻轻一跳,直接到了三楼,众人无不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