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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多,寄来的信也渐渐的能积起来也能装满一个小匣子了。想起第一次时,她拆了陈文渊的信,发现里面还装了一封王皓的信件时,还被小小的惊讶了一下。那时的王皓刚到边关,并没有什么情意绵绵的甜言蜜语,信里只写了一路的风景,边关于京城迥然不同的风俗,由一个世家贵公子变成一个兵丁身份装换时的艰难,还有一些生活趣事。信写的很长,也真挚平淡,就像是两个好友间的通信。也就是那时,她才想着:“或许她不会爱上王皓,但是,这样一个男人,要喜欢上他,肯定不难,嫁给他,应该也不错吧。”

要是沈璇看到被她认为是很不错的男人王皓,此时满脸冷厉的样子,即使是以她几辈子的见识,估计也会被吓到。

边关的血与火,似乎把当年那个京城贵公子的软弱和微笑完全洗去了,虽然还是那张连女人看了都会自卑的脸,虽然还是那动人心魄的美丽,但是眉梢眼角已经蒙上了凌厉危险。若是以前王皓的笑容能让看到的人头脑发晕的话,那么现在的他的笑,就是能让人看的背冒冷汗,瑟瑟发抖。

“将军,蛮人的敢死队上来了。”站在城头,王皓看着传令兵口中的“敢死队”。

绝望的眼神,破烂的衣着,被后面拿着□□像赶鸭子一样赶着往前去死的人们。那些原本属于大齐的百姓。

驱赶俘虏在最前线,消耗掉大齐军队的陷阱,箭支,还有士气,这就是蛮人最常用的伎俩。“射箭。”仿佛没有看见那些绝望的人们一般,王皓冷酷的下令。

城墙上的老兵们已经被磨砺的心硬如铁,即使心在滴血,还是要射出手中的箭,新兵们大都面露不忍,手下的动作也迟缓很多。

“若是守不住这里,下次就是你出现在下面。”狠狠的踹了旁边一个眼里还带着泪意的新兵一脚:“射箭,战后没死去领二十军棍。”

随着敢死队被消耗完,蛮人的先头部队也开始了攻城。

入秋后,气候一日比一日寒冷,到了冬天,西北就会停战,在滴水成冰的时节,蛮人一般不会再组织大规模的战斗,所以秋季就要劫掠更多的物资,以防度不多寒冷的冬天。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次了攻城了。

面对如此频繁的战斗守着这个葫芦口要塞的这支王皓带着的军队也一日比一日更加疲惫。

“报,将军,北门告急。”脸上还带着血的传令兵登上城楼,跑到王皓面前急报。

“调东门丙字队增援北门。”冷静的下着命令,此时的王皓就像一台最精密的机器,摒弃个人的情感。纵观全局,精密计算,以最小的损失换的最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