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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倒不是馋,而是想尝尝古代酒楼饭菜的味道。

要了酒楼的两个招牌菜,一碗米饭,这顿饭吃的,那叫一个窝心和心疼啊。

两个菜没一个她满意的,除了颜色搭配好看一些,说真的,太难吃了,可以说难以下咽,价钱还老贵。

她扭头看了看那些食客,吃的那叫一个香呀。

不得不怀疑,是自己嘴叼的原因吗?

认命的结了帐,从酒楼出来,见有卖烧鸡的,也有卖卤肉的,鸡买了一只,卤肉买了半斤,让店家切好包好,提着回了家。

回到家,把门一插,把两样菜往炕桌上一摆,从空间里弄了一瓶二锅头出来。

先夹了块肉放嘴里,嚼了一下,硬咽了下去,赶紧对瓶吹了一口白酒,总算把那股子邪味压了下去。

实在吃不下去,直接扔进空间的冰柜里冻着去了。

接着从空间拿了两包酒鬼花生豆,两包泡椒凤爪,泡椒猪皮,拆开袋吃起来。

经过她这两天在小镇上转悠,她发现的商机实在是太多了。

毕竟古代太落后,吃的上面调味料太少,味道不正,喝的上面除了水就是茶要么就是酒,好象没别的,穿的上面,织布技术差,密度不够,颜色少,尤其是绣线,就那几种颜色,也不知道是陆三娘进的便宜货,还是别的原因,反正她哪哪儿都掐着眼看不上。

不禁又怀念起从前,感觉哪有哪儿的好处。

乔麦也知道自己眼光高,可谁叫自己喜欢古代呢,不就是喜欢它的空气好,无污染,喜欢它的古典美嘛。

当然,它的落后你也得接受,在哪里,都有利有弊。

她叹了口气,吃完了所有的食物,酒下去半瓶白酒,看来这身子还挺能喝的,头一点不晕,腿也一点不软。

扭头看看外面,天色渐黑,没人会来了,一闪进了空间。

把怀里的食品袋子一扔,就进了屋,看到孩子睁着眼在啃手,她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