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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沈书看了他一眼,没搭理,心有余悸间他脱下自己身上的外衣快速扔远。

“怎么回事”有人问。

“差点着了道”夏沈书一边从自己的背包中找出新外套,一边眼神复杂地看向季言轻,季言轻又救了他一次。

暂时安全,季言轻把自己从不离身的斧头靠墙放好,取下一直戴在脸上的黑色护目镜擦拭。

两天之前他们遭遇袭击,他的护目镜在那时候被弄坏了。

夏沈书顺着季言轻手里的护目镜往上看去,看清楚季言轻那张平时藏在布和护目镜下的脸的瞬间,呼吸不由轻滞。

蓬松柔软带着几分自然卷的灰褐色短发,在这烈日之下依旧白皙得不可思议的皮肤,微有些婴儿肥的脸颊,长而微卷扑扇着的睫毛,黑白分明清澈的眼眸,季言轻一张脸可爱至极。

他整个人给人的感觉也干干净净软糯糯,让人对他说话都不忍大声想要护着。

然而就是有着那样一张脸的季言轻,性格却和可爱软糯毫不相干,他力气巨大无比,一斧头甚至能抡翻一片丧尸。

这些再加上他那一身干净利落的黑色越野高帮军鞋和户外战术冲锋衣、旅行袋,他们一队人哪怕年纪个个都比他大,也都服服帖帖地叫他一声队长。

季言轻自己好像也知道他那张过于可爱的脸严重影响他在队伍中的威信,所以大部分时候他都戴着护目镜,努力冷着脸装出一副严肃样。

宝贝的护目镜坏掉,季言轻不高兴的微微嘟着粉糯糯的唇,生气又心疼的用白皙的指头摸了又摸护目镜上的裂痕。

下一刻,他一个没拿稳,护目镜向下掉落,他连忙去接。

手忙脚乱地接住,季言轻立刻抬头看向周围。

注意到这一幕的其他几人纷纷移开视线,不敢继续盯着季言轻的脸看。

季言轻最是讨厌别人说他可爱,上一个这么说的人现在已经加入丧尸的队伍欢快地奔跑于钢铁丛林之中。

因为这,自然也没人敢告诉季言轻他带上护目镜后更显可爱了,护目镜虽然遮住了他那双好看的眼,却让他高挺小巧的鼻子和粉糯糯的唇越发显眼。

确定没人注意到自己的笨手笨脚,确定自己冰冷强大不苟言笑的人设还在,季言轻又心疼地看了一眼护目镜上的裂纹后,把护目镜往脸上带。

戴好护目镜,季言轻又从旁边拿了布把整个脑袋包住,这种极度高温之下直接让太阳照射在皮肤上要不了几个小时就能把人体内的水分蒸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