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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心觉得,这年头讳疾忌医根本不算一个贬义词,反而是保留自身性命的最好方式。

“不过这种方式太粗暴了...还有....蚂蝗——这种放学方式的好处是不容易有疤痕,还可以给伤口消炎。”

“我和一些其他同行都觉得这种方式太慢了,幸好有一位名叫拜伦聪明人知晓了医生的困境,便主动发明了用一种黄铜长管。这是可以快速抽血的工具,只需要短短半刻钟时间,就能从患者的身体中抽出5品脱的血液来。”

“不过那家伙的脑子虽然聪明,本人却不大乐意抽血,因为不积极配合治疗的关系,明明才抽了不到10品脱的血,他得的肠道疾病就进一步加重,很早就死掉了。”

看着自己名义的老师脸上惋惜的模样,伊凡心中有万分话语却说不出口。

此刻他居然有一丝后悔的心情,早知道这就是三大医馆的实力,还不如听从自己父亲的劝诫专心去经商去了。

要知道,伊凡可还是找了许多人验证后,专门挑选地本地医术最强的医馆了。

如今...

放血治病!?

即便自己没什么医学常识,都知道血液和心脏是人体循环的基础。

一个人没有血液,就无法给其他组织供给养分,更何谈调动全身的能量来支持免疫系统,对抗细菌、病毒。

伊凡无不恶意地猜测,那个叫做拜伦的聪明人会不是本来没有什么大病,硬生生就被这些中世纪庸医给抽血死了。

而且就这样对比看看,大概可以知道另外两个医馆“拉斯普廷医学馆”,“天宫互决神秘所”是个什么样的货色了。

可能是察觉到伊凡的将信将疑,克雷克老医师板其脸来:“这两天你先呆在这里安心学习理论知识,等到了周日的时候,你的师兄自然会带你去亲自实践一番,到时候你就知道放血疗法是多么出色的治病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