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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他的工作室,许兰已经代为注册好了,各种手续也跑得差不多了,注册的是个体工商户,法人是李伟强,因为李正还没到十八周岁。

因为家在河楠中原地带,算是殷商古都,工作室名字就取了“朝歌文化工作室”。

哎,就这样吧。

为了这个工作室,许兰带着李清这段时间为了各种手续差点没跑断腿。

工作室虽然目前只是运作小说版权。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员工,还是要有的,首先就是工作室要有一个自己的法务部门。

运作版权,本身就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条文,法务部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暂时联系了原来合作过的律师楼尚峰。毕竟目前工作室的事务还不太忙,等后面规模大了以后,就需要组建专职法务部门了。

其次是财务部门,这个李正打算交给自己的父母代为管理,也算是任人唯亲了,李正也很赞同,毕竟涉及到打量的金钱,不是自己人不放心。

况且就算李正不这么想,他父母也会直接管起来的,财务这么重要,交给外人管理不放心,而且儿子十八未满,父母帮儿子打理事业理所当然。

期间大姐李清也会帮忙管理财务方面的事情。

当然,她现在的只要工作就是给许兰当助理,跟着许兰学习。

许兰算是工作室的总经理了,管理工作室平时一众事务。

为此,她还辞去了河楠人民出版社的工作,以后专心打理工作室了。

李正对此自然是很支持的,还给了许兰五千块钱的基础工资,后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