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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然明白萧影的意思。

自徐太子死后,太子社分崩离析,已是一盘散沙。武功县作为龙城十九县最为发达的县,这块地盘没人不想吞食,各路人马早已虎视眈眈,而奇怪的是,作为杀死徐太子的元凶,不才在下本掌门却迟迟没有动手。

按照目前秦门的实力,击垮太子社简直是轻而易举,吞并武功县绰绰有余,而我终日躺在新安县睡大觉,没有一点行动的意思,这自然让萧影很不解。

而真实的原因,概括起来只有两个字,就是,我怕。

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武功县作为龙城十九县之首,我要是吞并了它,其余十八县必将视我为矛头。更重要的是,这会直接威胁到龙老大的统治。

所以说一个人要想在江湖上活的久,他必须懂得藏锋。所以说作为一个智商186的聪明人,我显然不会去做这样的蠢事。

正如佛曰,我不入地狱,谁爱入谁入。

随即,这又让我想起了师父说过的话。师父曾经问我,他说,你知道为什么人的脚,比脸和手都要白吗?

我摇了摇头。

师父说,因为它老是藏着。

后来我又问师父,那为什么人的脚比脸和手都要臭呢?

师父将我打了一顿。

于是我将这个理论,讲给萧影听。

萧影听完点了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不能太张扬,否则,其余十八县就会联手起来对付我们,龙老大,也不会容我们。只要我们吞并了武功县,那吞并其他十八县也就没什么难度,也就意味着,龙城没龙老大什么事了。这就好比古代的将军,功高盖主,一般没什么好下场。”

我点点头,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萧影又道:“那我们就蜗居在这新安县一辈子?”

我说:“不会的。一年之后,我就可以进入斧头帮内堂,到时候,就是干大事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