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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大明国第二次民众代表会议正式落幕。

大会达成的各项决议面向全国开始公布,也通过各种路径传到了周边的国家、海外行省当中。

十天二休沐制度,公共节假日制度,退休制度,官员干部任期制度,一系列全新的改变出现在大家眼前,引起了全民热议。

而最引人注目的,毫无疑问是关乎于苏咏霖本身的那个任期制度。

执行委员会主席,一任五年,最多可连任两次。

这个制度从即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最多十年之后,苏咏霖就会卸任大明最高领袖,离开领导层,不再继续领导大家。

这个决议对明国社会那一瞬间的冲击是难以想象的。

但是就在决议向全社会公布的同时,苏咏霖以个人名义表的面向全国国民的信件也同时传递到了地方,张贴在每一个有人居住的地方,供人们观看。

苏咏霖告诉他们,这个决定是自己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通过了中央代表会议和民众代表会议,是合法文件,大家应当遵循。

这不是有人强迫他,威胁他,完全是他自己独立作出的决断,然后交给大家完善细节,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