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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原书中,饶是没有陈念琴阻挠的第一世,原身都没能拿下独唱,一直在合唱群里混日子。尤其后来,跟高大光结婚后,为了迎合高大光喜欢丰满奶大的审美,故意把自己吃胖,还动不动就喝酒,简直暴殄天物。

现在由她接管了这具天赋异禀的身体,陈思雨心里只有满满的感恩。

她也必须照料好这具身体,让它完成她的,舞台辉煌梦。

当然,那需要先转户口,刷大家的好感,再入职文工团,到时候牛奶和面包就都有了,搞好点,以她的能力,说不定还能给陈轩昂搞架钢琴。

邻居们说,轩昂晚上是会回家住的,但陈思雨一直等到十一点,也没见臭弟弟回来,她擦洗了一下身体,就准备上床了。

刚坐床沿上,便隐约听到悉悉祟祟的脚步声,她立刻一个旋身,哼起了那首著名的革命人永远是年青,边哼边唱。

但调子全是错的,堪称慌腔走板,立刻,她就听到一阵重重的脚步声远去。

这一听陈思雨就知道,来的肯定是臭弟弟。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看来今天晚上是等不到他回家了,上床睡觉。

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最重要。

牢记这个家家徒四壁,夜里陈思雨都没睡好,赶早就去国营商店。

结果等她赶到时,队伍已经排成长龙了。

眼看面板卸下,人们蜂涌进去,等陈思雨好容易挤进去时,货架上新鲜蔬菜已经寥寥无几了。还好,昨天的漂亮姐姐还在,她于是适趣的,等人走空了以后才上前,伸手,两只大眼睛眨巴眨巴,无辜,楚楚可怜。

一小把菠菜,一根黄瓜,还有花生和芝麻,整整一斤奶糖,啪啪啪的拍到了她手里,售货员吐了句“就你嘴巴甜,个滴溜溜的小尖果儿,你叫陈思雨吧,北城名人呀,哎,你不是住军院的嘛,咋搬墨水厂了。”

瞧瞧原身这名气,名声,搬个家,满城人皆知。

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陈思雨一点都不害臊,牛皮糖一样缠上售货员了“小姐姐,你叫啥名儿,家住哪儿啊,认了我这个好妹妹呗,以后咱就是姐妹了。”

厚着脸皮一通的攀谈,她知道了,这个售货员叫葛明珠,家住三里桥。

同龄人话题多,葛明珠扯开了话头子就涛涛不绝,把北城有名的流氓地痞们的品性家世,跟陈思雨俩仔仔细细掰扯了一番,由此,陈思雨知道满北城,哪个公厕,拐角路口,公园,公交车上有流氓,一旦碰上,得多个心眼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