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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凯尔森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癖好。
他喜欢有事没事,半夜套上一个章鱼头套,在大街上跳海藻舞。
这件事看上去固然很掉san值,但对于汤姆来说,却是一种别致享受。
首先汤姆需要给脸部涂上一层爽身粉,避免长时间佩戴头罩起痱子,其次还需要服用特殊药物,可以让眼睛发出绿色荧光。
肖恩给汤姆提供两个方案:其一,去菲拉塔高等学院进行摸查;其二,去菲拉塔港郊区案发现场。
汤姆·凯尔森是小学肄业。
这倒不是因为他笨,只是家里穷,供不起他读完整个小学。
所以他对学院有着很大的抵触情绪。
“天呐!你让我去学院,还不如把我丢进海里。”这是汤姆·凯尔森丢下的原话。
一双荧光绿色的眼睛在夜里非常显眼,尤其是在菲拉塔港郊区,会被误以为行走的野兽。
前几日的突发奇想又让汤姆的眼界开阔了不少:
他在章鱼头套触手末端涂上荧光粉,在夜里就能吓哭小孩子了。
“哈哈!就是这里。”汤姆提着煤油灯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
“这是栀子花的味道?”
汤姆正准备爬上前面的小土坡,忽然听到另一边传来停马车的声音。
汤姆赶紧熄灭煤油灯。
一个少年走下马车,一手提着灯,另一只手伸进车厢捣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