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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雪白校服衬衫跟深蓝校裤的酷帅少年面对台下的冷嘲热讽,很快举起了话筒。

他用他沙哑带醇的声音唱了一首英文歌,唱完之后,全场沸腾。

女生们疯了一样,为他尖叫“古皓白你真的好帅啊啊啊啊太帅啦啦啦啦啦”

那时候,他唱的歌就是这首。

阮愫到现在都还记得他站在东塘高中小礼堂的舞台上,板着一张五官精致的俊脸,又酷又冷的唱完了那首歌。

他的英文发音很准,吐字跟换气都很符合原唱的那种逼王的调调。

掀他上台的那群哥们儿本来想让他出丑,结果是让他大出风头,征服了在场所有女生。

在那个年代,在小县城的高中里能把一首aternative的摇滚英文歌唱得跟cd机里播出的一样,简直是不可思议。

后来阮愫才听学校里喜欢他的女生提起,他是在美国上的小学跟初中,英语算是他的半个母语,高中不知为何,他忽然跑回来在江浙一带的小县城东塘上。

在东塘上完高中,他就去部队里当兵了。他从东塘高中走后,很多人都得不到关于他的消息,因为他总是跟着部队在各个地方到处走。

也许是年纪轻轻,他就去了很多地方,让他的心性跟性格总比同龄人显得老成了许多。

他一开始当兵,是在北城的陆军部队里,后来才来了西边参加边防戍守。

阮愫不知道高三那年他为何要放弃高考,选择当兵。更不知道他为何要一直这样自我放逐。

好像去得更远,离喧闹的人群更远,他心里就更舒服。

其实他成绩很好,只是他一直不愿意好好写卷子。

暗自想起那些关于他的事,阮愫的车已经停在了自己住的宾馆门口。

“我到了。”阮愫说。

“今晚谢谢你。”古皓白说。

阮愫解了绑在自己身上的安全带,跟他道别,“我回宾馆了。”

“嗯。”他也解开身上的安全带,下了座位,想换位置去驾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