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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拨了拨土,道:“是一条腿,还带着血。”

这百年来,木樨在这片桂花林中见过无数条腿,大点儿的有狗腿、鸡腿、鸭腿,小点儿的有蝶腿、蚁腿、雀腿,也不知此腿何以玄妙。她蹲下身子仔细一打量,发现那兔子竟是断章取义、盲人摸象。那哪是一条腿,分明是和她一样的人形啊。再看那衣衫褴褛血迹似桃花朵朵,她得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结论。

“这是一个人!”

“人?”老兔子泼高了嗓音,“你确定他是凡界的人,不是阿猫阿狗化的人形?”

兔子说罢便绕着那人转了一圈。

也怨不得那兔子这般不信。这百年来当真未曾有一个真真实实的人入过这片花林。若非她平日爱读喜鹊搜罗来的各类书籍,她岂可如此笃定。

“人、妖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血色:人为红,妖为绿。”

“既然是百年难遇的人,那就吃了好了,还真不知人的味道如何。”兔子张开嘴巴正露出磨得尖尖的门牙,木樨立刻抬手挡在前面,且触了触那人的鼻翼部位,却有微弱的气息。

“修仙修的是除恶扬善、救死扶伤,修仙之妖岂可枉杀生灵。食不得!食不得!”

听木樨一言,那兔子觉得自己错了,就前爪叠在一起,向那人拜了拜。

木樨点了盏萤灯,照了一遍那人全身。那是个未及弱冠的少年。她数了数,不多不少整整十个窟窿。温热的血像流水一样还在向外淌。她记得书上有载,妖若救人可得十年灵气,虽说十年灵气微不足道,但对于不想苦修只想找捷径的木樨来说,有总比没有好,遂乐呵呵地背着少年去往自己的住所。

木樨的真身是一株桂花树。自借用一块树皮化为人形后,她的真身就隐匿在成千上万的花树间,只要不遇天灾天劫,真身就千年不灭。

这百年来,木樨不曾起早摸黑练习内功心法、更不曾戒鱼戒肉,遂也就一年长一颗灵气,积攒了一百颗而已。而在妖界,区区一百颗灵气的小妖简直就似人界的一只蝼蚁,随时有可能被其他灵气充沛的妖吃掉。也不知是她运好还是命好,每次遇到危险时,总有贵妖相助。难得让她遇上一回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机会,她更是乐得合不拢嘴。

到了住所,木樨把少年往床上一放,就迫不及待地取来她攒了整整三年的夤夜百花露喂他吃下。待他食完,她又取了盏灯,仔细打量这个真实的人。但见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朱,脸孔甚是养眼。她看得出神,越看还越觉眼熟。忽的她想到最新版《美男榜》上提到的李滋。

凡界的《美男榜》每十年出一册。以前的旧刊中排行靠前的有“看死卫介”的卫介,“战神”兰陵,还有“美男皇后”韩子高,当然最出名的当属“玉人”陌玉。可惜啊,世间千年弹指一瞬,曾经万人追捧的美男如今已是黄沙枯骨。

书上还说,当今人界颜值指数最高的非当朝四皇子李滋莫属。用书上的话赞,那当真是公子只应见画,此中我独知津,写到水穷天杪,定非尘土间人。

木樨一手画册,一手摸了摸他面上凝脂般的肌肤,果如书上描述丝般顺滑,吹弹得破。

想来妖界的汤汤水水赛比灵丹妙药。也就一盏茶的工夫,少年居然醒了。他一睁眼,但见一妙龄少女咫尺之距,指尖还在他肌肤上划来划去,不由一声怒斥:“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