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宋用臣(2)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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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与民争利,课税太过,这个罪名够不够?!
不够,还可以扯上祖宗制度——大宋祖宗以来,法度以在汴河两岸,广种榆、柳,以护堤岸。
你们为了一点点商税,就将祖宗制度破坏殆尽,还说自己不是奸臣?
赵煦很清楚,这是挡不住的,也不用去挡的大势。
汴京城的百姓商贾们,被新法严格限制了十几年。
他们必须在市易务中交易,必须在堤岸司的堆垛场卸货,必须在其他指定的场务里,进行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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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必须购买官方的货物,必须租赁官府的店铺。
虽然,这些所得的收益,有一部分最终花在了清汴司身上。
而清汴司则保护了整个汴京的所有人,甚至还保护了整个京畿路的所有人——自导洛通汴后,汴河含沙量大大降低,流速大大提高。
于是,汴河的通航时间,从原来的两百天,提高了三百多天,若是年景好,甚至可以终年通航。
于是,自导洛通汴工程后,过去每年冬天,开封府都需要抽调民夫,花费三十万工时进行的浚汴之役,再也没有了。
可谁知道?
知道的人,也会装聋作哑。
大多数人都是如此,自己得了好处,是理所当然,可只要吃了亏,那就会念念不忘。
自然而然,无论是民意、人心还是大势,乃至于两宫,甚至包括赵煦自己,都必然废除汴河堤岸司,必然废除市易务,必然废除大部分的汴京场务。
只会保留那些在嘉佑、治平时代就已经存在的堆垛场、官营邸店以及场务。
宋用臣要是继续在外面,肯定会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