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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切换。”方豫深吸一口气,冷静的做出选择。

如同上次毫无知觉的穿越一样,悠忽之间,没有眩晕,没有五彩光芒的通道,只是一瞬,周围景象变化,方豫便已经身处巨塔的大厅之中。

洛林塔,应该就是这个巨塔的名字。

方豫基本可以确定出现在自己意识中的这个声音和魔方脱不了关系,应该就是这个魔方发出来的。

方豫屏息进入意识之海,魔方依旧在其中静静的旋转着,而在魔方上方,飘着一行倒数计时,07:58:22、07:58:21……

这个倒计时的意思是自己可以在这里待八个小时?方豫暗自猜测。

检查一下随身物品。

身上衣服完整,裤兜内的耳钉也没有丢失,背包和包内的物品完好无损,左手的折叠自行车打开后可以正常骑行。

这些都说明自己可以将物品带入洛林塔。

但当时自己右手还攥着沙发扶手,沙发却没有出现在塔内。

原来如此。

如果自己的推测没错,“切换”过程中是可以携带物品的,而可携带物品的范畴就是“处于自己可控制范围内”。

很明显,“切换”规则中“可控制范围”是由“常识”界定的。

背包、自行车、裤兜内的耳钉,都是常识内可由人“控制”的物品。

而沙发,则被认为是常识外不应由人控制的物品,就算自己右手抓着沙发扶手,“切换”后沙发也不会出现在洛林塔中。

“回归”的过程应该也是如此。

下次来的时候,抬着沙发试一下。

四周的景象和三天前自己刚刚到这里的时候所看到的别无二致,方豫取出ipodtouch,插上充电宝,开机,调整系统时间,随后便把这两样东西放在了大厅中央。

大厅内无数块光屏依旧闪烁着,方豫将掌纹覆盖在其中一块光屏之上。

TR1732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