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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也帮着戾揉肩膀,听闻戾的唠叨,也不禁翻着白眼说:“你说你何苦呢,充什么大尾巴狼,这下好了,你这吆五喝六的,别等会再把腰闪了!”

戾严重抗议炽的这种认怂行径,反驳道:“这是关乎尊严的事好吧,我们堂堂虎族贵为兽族王族。”

“在力量这一方面,我们兽族从来都是极尽者,无人能出其右,所以不能被那个矮人族看扁了!”

这大概就是种族优越感吧,总之,在戾身上,你能感受到他对族群深深地敬畏和崇拜,但这种种族优越感却不曾存在于炽身上。

炽也很想告诉世人,我萨麦尔·炽也是堂堂魔族皇室,我继承的是皇室血统,高贵不容侵犯。

可事实却对炽不太友好,所有第一眼看到炽的人,都是在考虑这么小的一个妖为何没有丧失灵智?

炽能够体会到那种身为妖的孤独,仿徨和无助。没人承认他是魔,而魔,也丝毫不能给他带来一丝丝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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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魔还会排斥这个堕落的妖,妖更像被魔族丢弃的一部分,是弃族者,既然是弃族者,又何谈种族优越感?

算起来,搬石头也算是一种修炼吧!当然炽和戾是不承认这种修炼的,可是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嘛。

戾的力气着实要比炽大很多,甚至比很多的矮人族都大。

戾每次的负重比炽都要大将近两三倍,关键是就算是这样的情况下炽在体力上还是赶不上戾。

这样的工作其实是很枯燥的,但却真的潜移默化中增强体质和力量。炽和戾的晚饭中也多了一道“汤”。

这其实是一份苦到怀疑人生的草药,山姆大叔说这草药是族人历尽千辛万苦,斗猛兽过大山,百般磨难下才弄回来的灵丹妙药。

其实炽和戾都知道,这就是一些很普通的药草,大山里遍地都是,很普通的野兽的骨髓熬制的类似于大补汤之类的药物。

说脱胎洗髓的灵丹妙药那肯定是吹牛,但是增强体质应该是有些疗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