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莓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www.20q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在这混乱的场合下,莫名其妙的帮派认同感与失控的肾上腺素支配着蚯蚓岛酒吧里的每一个混混,让这些酒精上头的人渣抓起身后的任何东西,朝着身前的生面孔砸去。老的仇恨,新的猜疑,统统化为吼叫与破坏。

或者说这些鸡毛蒜皮、不值一提的仇恨与猜疑还不足以称之为“动机”,作为争抢利益的帮派,他们只知道首先干掉对方,就能在之后获得更大利益。也许两个帮派之间可笑的合作,早就在他们平安到达永夜港就结束了。

克莱恩躲避着飞来飞去的拳头、家具、餐具和人,终于忍不住又转身回到佛尔思的餐桌前,提起其中一个混混的耳朵。

“你们的老大是谁?”

“什……什么?”

克莱恩拿起最后一把餐刀,顶着混混的脖子,在一片噪声中大声吼道。

“你们煤渣帮的老大是谁?”

“带……带黄色领带的那个!”

接着克莱恩转头向另一个混混看去,还未等他质问,另一个混混直接颤抖着大声叫道。

“穿背带裤的那个!那个光头是我们焦炭帮的老大!”

放下混混的耳朵,克莱恩将手中的餐刀狠狠插入餐桌,半把餐刀没入木板。接着他从混混兜里搜出一把手枪,握着手枪朝着餐刀用力一拍,那枚餐刀直接穿透桌板,啪嗒一声掉落在佛尔思的面前。

“拿着,用来防身。”

佛尔思愣了愣,握着餐刀有些不知所措。

不是,像那种用这么钝的餐刀把人钉在桌子上什么的,这种事情我根本就做不到吧!!

正当佛尔思脑内一片混乱时,冒险家那张冷峻的脸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然后一言不发地将刚刚那把枪和零星几发子弹丢给她,最后快速消失在她地视野里。

呃……有了枪,为啥还要给餐刀?

不是,你就不能找个正常的方式给我餐刀吗!?

佛尔思看上去有些困惑……但这并不重要……

克莱恩心里小声说句抱歉。他在向佛尔思“送”完餐刀之后,才想起来手上拿着的不是块金属板砖而是把枪,正准备出去杀人又折回来,从两个混混身上摸出零星几发子弹,一起给佛尔思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