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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诌生让姜熠去跟罗玮拍戏,有多重目的:

一是为了缓解嘉和内部的矛盾,如果姜熠不参加,罗玮一定会请王雨,到时候李、王的矛盾几乎无法化解。毕竟王雨已经公开暗讽李晓龙了。

二是分化姜熠与李晓龙的关系,在李的视角里:你既然拍了罗玮的戏,那么就跟我不是一路人。这样即使李晓龙有一天单飞好莱坞,嘉和不至于所有的明星都跟着他跑了。

三是发挥大股东的权力,什么电影拍与不拍不是你俩说的算。钱让你赚一些,已经是非常仁义的了。

另一个手段: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上映后,一直有大量媒体追着喷电影价值观,还有一小部分的报纸说一些好话。

不听公司的安排,那么就给你穿小鞋。票房大卖?想升咖位?姜熠?你以为你也是龙?

“我知道,唉!果然做事不能飘,容易挨千刀!呵呵!”姜熠苦笑道。但他内心一点都不服气。

楚源又给他倒了一杯茶:“熠仔,你呀。那天晚上你跟我青梅煮酒论英雄,说起了李汉祥,你比他如何?他那时可比你风光得多!”

姜熠内心一凛,知道楚源在点自己。

当时李汉祥是香江最大牌的导演,黄梅调电影只要经过他手,绝对大卖,逼的电茂陆先生亲自动手挖人。

帼泰大老板陆生亲自赴港与李汉祥谈合作,当时还带着美丽岛最大发行公司“联邦”负责人夏总。

李汉祥自然同意了,赚的又多,公司实力又强,他完全可以拍大制作电影。

兴高采烈地李汉祥去了美丽岛,开拍《七仙女》,绍氏用阴招同样拍了一部,两部戏同一天在美丽岛上映。

绍生又在李汉祥带着他那版的《七仙女》在香江上映的时候,一纸状书告到了法院,说李汉祥侵权,最后李汉祥因为电影不能上映,只得败退美丽岛。

但他万万没想到,电茂此时与绍氏来了一份君子协定,李汉祥的《七仙女》可以在香江、东南亚上映,两家公司也不会再相互挖人,搞同片竞争。

但有一个条件是李汉祥可以给除电茂以外任何公司拍电影。也就是变相抛弃了老李。

在资本面前,哪怕你是最卖座的导演,说被抛弃就被抛弃!何况姜熠这个小红的演员。

“熠仔,忍一时风平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