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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过了,协议也签了,这以后,咱可就是替白老板打工了。”

“那还不叫爸爸?”

“鸽吻!”

自己这个发小,人性不差,人品也行,就是到了贪图享乐的年纪,定力不够,一点都不像四十几岁男人的风格。

他挺珍惜这段友情的,这辈子有一知己,足矣。

解决了杨宇贤的麻烦,自己也有点想家。

出来差不多十几二十天时间,眼界是开了,世面也见了,人脉算是拓展了,但杯觥交错之后,心里一片虚无,总觉得没有在家踏实。

圈层确实得到提升,一些以前完全想象不到的圈子,也被沈良带着融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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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圈的资格,早就已经具备,也不算是硬融。

但这人的心态和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不无自嘲的想道:狗肉上不得正席。

也就是经过几十年职场锤炼,将白威的礼仪和应付场面技能加满了,勉强配得上一些重要场合的交际需要,不至于丢脸。

要说如何如鱼得水,肯定是不可能的事儿。

打心底里,就厌烦这种交际,不像沈良,长袖善舞,左右逢源。

能勉强维持一时,可远远比不上人家天性如此。

有些商务场合,大佬们当然挥洒自如,因为家底丰厚;像白威这种身家,也就勉强蹭个眼缘,方便以后哪天有机会碰面的时候,好有个谈资。

这已经是交际最大的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