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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天五在第一世的时候,也是跟着自己的老爹去猎过尸打过下手,所以这次寄魂在田大春身上之后,才能做得如此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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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靠岸之后,宫天五已经是饿得狠了,便来到了乡里的“氏店”当中。

这小店能提供的饭食大多都十分粗陋,只有麦饭和蒸馍。

麦饭根本就只简单的舂了一下外皮,煮熟以后吃在嘴巴里面十分粗粝,吞咽的时候甚至有割喉的感觉,让人不自觉的皱起眉头。

蒸馍同样也好不到哪里,里面加了大量的麦麸,如果一口咬下去吃到沙子或者小石头都一点儿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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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点麦饭的话,老板会送上自家腌制的小菜,无非就是萝卜片之类的,而蒸馍则是送上一碗没盐寡味的野菜汤。

如此粗粝的饭食,宫天五却吃得津津有味,甚至连掉在桌子上的蒸馍渣都拿手指头捻起来吃了,因为哪怕是这样的食物,在乡下都只有过年才能吃到。

平时石门村村民的主食,都是喂马的杂豆子混合麦麸,还有大量的野菜,吃起来又苦又粝,可是就连这样的东西都得省着吃,否则的话青黄不接的时候就得断粮。

然后要么就活活饿死,要么就吃观音土十天解不出来大便,拿手指头都抠不出来活活撑死。

吃饱喝足之后,宫天五才慢慢的恢复了一些体力,却越发觉得疲惫不堪,便开始朝着村中慢慢走回去想要补觉。

结果在村口就迎面碰到了一个穿着夹袄的妇人,便多看了两眼。

这妇人三十来岁,肌肤白皙,相貌颇美,还算宽松的袄子在胸口的位置被顶得鼓鼓囊囊的。

她穿着一条灰色的灯笼裤,脚下一双布鞋,并不紧身的衣裤居然能被她穿出腰细臀丰的感觉,难怪好事人都在背后嚼舌头说这女人的男人八字得厚,不然仔细短命。

她走路的时候都是昂着头的,很少拿正眼看人,就像是一只骄傲的小母鸡一样。

这女人正是周知中的媳妇,村里人叫她胡二姐,看似羞怯文静其实性格泼辣,此时见到宫天五多看了两眼,立即张口就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