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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简单的动作,在我的记忆里停留了很多年,像是一只停泊在港口的船,港口之外是风浪,港口里是淡淡的温馨。

“但是我们可以先去镇上,找人问问怎么走,如果要去很远的地方,我们可以扒火车出去。火车每个星期会在这边停两次,隔天走。”刘亚琛汲拉着两条大虫,用力一吸,那大虫就跑回到窝里去了,不一会儿又缩头缩脑的跑出来了。

看着这一幕,我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刘亚琛搔着脏兮兮的头问道,那个时候他还没学会抽烟,没学会喝酒,身上还没有刺青,不知道大脏辫,没有头顶小黄毛,没有亮闪闪的耳钉,没有凌晨在寂静的街头驰骋的江铃摩托,也不懂大麻和静脉注射。他只是荒山深野里的穷小子。

很多年后回忆起来蠢蠢的,最可爱的那个第一次带我逃离虎口的少年。

“我休息好了,我们去镇上吧。”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碎屑。在地上坐久了,感觉双腿又酸又麻,小腿肚里传来一股酸痛,差点站不稳,幸好双手及时撑到地面才稳住了身形。

“你没事吧?”刘亚琛伸出手,将我一把拉起,就着他手上的拉劲,我终于站好了。

“没事,只是刚刚跑得有点快,坐下来歇息的时候没有放松,有点麻了。我们快点走吧。”

那双手温热,节骨分明,掌心带着薄薄的茧子,不像阿蝶的手,香香的,软软的,像没有骨头一样。

真是奇怪呢,阿蝶那么瘦,身上都没什么肉,她的手明明清瘦,但是为什么摸上她的手的时候没有觉得手上没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