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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沈飞于是把分家的事情告诉了田小枣,末了说道:“找你是想让你去找李红樱问一下,看南锣鼓巷里还有没有空房。”

按理说分家之后,可以不局限于南锣鼓巷。

但张沈飞仔细琢磨了一下,他穿越过来后,空间是在人到了九十五号院附近才触发的。

为避免节外生枝,便打算还是住在这一片。

田小枣是个热心人,跟易中海齐名的胡同积极分子。只不过她的名声比易中海好不少,因为她不爱踩着人上位。

这会儿听张沈飞说完,立刻拍拍胸脯,表示一切包在自个人身上,让张沈飞把心放在肚子里。

张沈飞看看她鼓鼓囊囊的某处,表示你办事,我放心。

跟田小枣告别,张沈飞溜达着准备去看原身的师兄孔三儿撂跤,给他起哄当托儿,这样也好有点儿外快。

谁承想刚走几步,就看到一个瘦骨嶙峋,穿着羊绒大衣戴着礼帽的男子与自己擦肩而过。

两人擦肩的那一瞬间,张沈飞眼神都亮了。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正说分家没钱置办东西呢,居然碰到了财神爷!!

他此时十分笃定,自己遇到的这男人不是别人,正是电视剧《胡同》里的大特务郑强,代号夜狼。

原剧中,此人每个月能拿到秃子那边给的两千五百港币的活动经费。

两千五百港币,按照现在的购买力来说,那就相当于五百万。张沈飞记得,原剧中郑强被抓获的时候,手里已经兑换成RM币的钱大概还剩下四千万左右。

在这个七百块钱能吃一顿不错的早餐,两万块能付一個月房租的年代,四千万无异是笔巨款。

张沈飞脑海中浮现“弄他”两个大字,当即便脚下一拐,跟着郑强走大街,穿小巷。

原剧中郑强反追踪能力强,狡兔三窟。电视剧中军管会追踪他好几年,最后在1953年二月,才终于锁定他的位置,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