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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顾辰决定爱一个人,一定是倾其所有。如果真的是那女孩想要画,并非没有可能。

难道说,他要她等,是在争取帮她拿回画?会么……

大若也希望她不离开凌海,或者过了年后一定再回来。他在组织团队进藏,初定五月出,让她一起同行。季萱已经没有了同伴,虽然她不认为自己已经做好了进藏的准备,可这一次,确实机会难得。

跟大若一起去,一定是不同的视角、不同的体验,只是,一个团队,听起来像工作,虽然他说团队只是助手跟来打理生活日常、绝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计划和行程,甚至,可以他们两个单独开一辆车。这一点,季萱还没想好。

不过,有一点倒是不必再担心。曾经她不愿意和大若远行,怕会不自觉跟着他走,陷入一种无法控制的疯狂。现在,似乎不会了,毕竟,最疯狂的事她已经做了,就在她身后,风平浪静的。

手轻轻摸去小腹,覆上男人的手。

季萱喜欢手,喜欢看手来看人。她曾经给手脱模,画过整整一个月。喜欢劲瘦修长的手指,手掌可以宽,却不可以厚;指甲长方,盖过指尖,粉白有光泽,不会有圆圆的指端太过肉感;男人的骨节清晰分明,不要太突出,否则虽然看起来有力,却有种让人疼痛的感觉。最后,拇指。漂亮的拇指太难得了,在季萱眼中,一个浑圆嘟嘟的拇指几乎可以毁掉一个男人全部的气质。

她现在抚摸的这一双,具备所有。

第一次注意到是那个大雨天,他在箱子里给她拿衣服,修长的手指在叠得像犯了强迫症的衣服里翻动,手背上的筋勾出一个很漂亮的三角。当时他淋了雨,皱着眉,可那双手冷静、耐心,不会犯一丝一毫的错;再后来,拿现金给她。拿钱他不熟练,可是纸张,他的手很熟悉,翻着,像在翻书,遮掩不住的书卷气。

今晚又和面、擀面,不知道又是一种什么形状,面条那么薄又劲道,从他手指上抻起一定很好看。可惜,她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