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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亲眼见到江梦筠之后,陆怀民突然就改了主意,想着自己家现在也没个小孩子,陆景元那臭小子忙的连女朋友都没时间谈,当年他要是跟老战友一样,也领养个小闺女,如今承欢膝下,岂不是美滋滋?

而且,江梦筠这孩子也实在是长得讨喜,圆滚滚的大眼睛,乖巧的齐刘海,小巧可爱的鼻头也肉乎乎的,整个人长得跟个洋娃娃似的,简直就是陆怀民梦寐以求的儿媳妇模板!只可惜,他结婚早,生孩子也早,儿子陆景元跟江梦筠差了将近十岁,他实在没办法腆着脸抢了人家小丫头做儿媳妇。

不过,做不成儿媳妇,当闺女养也成啊!

反正他家大业大的,儿子又很会赚钱(陆景元:?),他就当养了个闺女,到时候等江梦筠长大要嫁人了,再陪送一份丰厚的嫁妆,也算没有辜负老战友的临终托付了。

想到江力峰临走前嚷嚷着什么“亲家是县民政局的”,江梦筠低下头想了想,过了一会儿,才小幅度地点了点头:“我都听陆伯伯的。”

反正先暂且避开江家那帮人,到时候要是陆家嫌她麻烦,她就搬出来住校,现在公立学校学杂费很便宜,住宿费一年也才千把块钱,像她这样的贫困生还能申请减免,有爸爸留给她的那些钱,足够她撑到高中毕业了。

江梦筠并不想要考大学,她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其实她的梦想就是当个跑山人,反正山里那些野兽也不是她的对手,到时候跟着跑山的人一起进山采草药捡菌子,赚的也够养活自己,她在村里还有房子有地,也不用交房租物业费什么的,生活是完全不是问题的,何必要去城里当社畜?

只是,现在毕竟是法治社会,也不可能江家人来闹一次她就打一次,到时候被派出所抓起来,人家说起她爸还是个退伍军人,难免给她爸脸上抹黑。

思来想去,还是先出去躲个几年吧,等读完高中,到时候她也长大了,很多事情就能自己做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