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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一对姘头,以此为假设性前提的话,整个案件的脉络就十分的清晰了:刘阿娇从娘家回来,听到了乡亲们关于自家田地被周正夺去的描述,心中自然恼火,像他们两人这种奸夫淫妇的关系,在利益面前是不堪一击的,刘阿娇心中气不过,又怕明着找周正去闹会不小心暴露出两人之间OOXX的丑事,因此便趁张聚昨晚入城的机会将周正叫至自己家中意图与他说个明白——若问为何她不去周正家……嘿!古今多少偷情韵事,哪一桩不是男人跑到女人家里做下的?何况这种背人之事都是夜间行动,女人的手脚毕竟不如男人俐落,翻个篱笆越个桩子的容易被别人现。

周正于是如约而至,因平日常来偷欢,是以阿黄见了他也不会乱叫,进得屋内两人就地契一事展开争吵,周正一怒之下——他为什么要怒?地已经归他所有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再跟刘阿娇较劲了……唔,这一点还要再细究。总之,先推测他是一怒之下失手捂死了刘阿娇,又因其好歹是个知识份子,小聪明一动便想出了伪装死亡现场的招术,布置完毕后便逃离了张聚家。今早便假装一无所知的样子前来凑热闹,谁想自己一不小心就在我的面前露出了破绽。

杀人动机只怕与地契一事脱不了干系,若果真如此,我……我还是要为刘阿娇的死负责的,此时一味悔恨也是无用,唯有将真相公之于众方是对刘阿娇最好的补偿。

现在看来只有两个谜题尚没有答案了,一是刘阿娇口鼻间和剪刀柄上的蚂蚁,二是周正与刘阿娇昨晚究竟生过什么导致了这起杀人事件。

关于那些蚂蚁,实在是很反常,这绝不是什么偶然现象,如果能够找出原因,说不定会成为指认周正是凶手的最有力的证据。想至此,我决定再回里屋去检查一下刘阿娇的尸体,于是又趁众人不注意悄悄地进了院子,才迈进堂屋门就被一个人迎面撞上,定睛一看,是方才那个从城里回来拿钱要到衙门赎张聚的人,想是才刚进屋取了钱,匆匆地往外走准备再进城的。

那人想是急着走,连歉也没道一个,只看了我两眼,我便回了他两眼,他又看了我两眼,我正准备一口气回他四眼,便见他突然瞪大了眼,我心说怎么着,还想在气势上震唬住我?……罢了,姑娘现在没功夫跟你斗眼神,先办正事要紧。于是低了头快步穿过堂屋推门进了停放着尸体的里间。

还好因为事突然众人一时没有准备,所以此时各个忙着,没人有闲空跑到里屋来看刘阿娇的尸体,刘阿娇便一直保持着我方才离开时的样子。

我再度凑上前去查看她的口鼻,想像着事时的情形。邻居没有听到争吵声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两个人在一起本就不正当,自然不敢高声说话,即使是为了地契的事争论想必也是低声进行的。周正起了杀心之后为防刘阿娇出声呼救,便就势采取了捂住她口鼻的行凶方式将其杀害,那么就是说……有蚂蚁徘徊的地方正是周正的手曾经捂过刘阿娇的地方!

他的手……他的手……他的手!想起来了,盗盗和阿黄似乎都对他的手情有独钟呢,一见了他便都会用舌头拼命地去舔他的手心!难不成他的手上还真的抹了蜜了?那岂不是会很粘?记得昨晚他借从我手中接菜刀的机会占我便宜,用他的手蹭过了我的手,当时的感觉只不过是有点凉津津湿巴巴的,并未觉出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