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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力惊服了林彦绅,简惜惜又让他教了她几新的诗词,未免太逆天,学了六后,她就不再继续学了,拿着那本唐诗精选,朝书桌走去。

林彦绅叹为观止,正在兴头上呢,催促她,“你怎么不学了?把书拿过来,我再教你一新的。”

“不学了,我现在要练字。”

简惜惜没搭理他,在书桌上翻翻找找,找到了一个本子,又找到了一支英雄钢笔,不过她没拿,转而在书桌抽屉里翻找起来。

不出所料,抽屉里放着一支崭新的派克钢笔,黑色的笔身由金属钛制成,极其轻巧,镀金的笔尖奢华又大气,笔芯是已经注满墨水的替换芯,看着就让人喜欢。

简惜惜之前只是猜测,这个年代的人用钢笔居多,像林彦绅这样的知识分子肯定会有一支好钢笔,果然如此。

只是,这钢笔是人送的,还是他自己买的,那就不一定了。

看到简惜惜翻他的抽屉,林彦绅脸色立刻变了,又见她拿了个丝绒盒子出来,还将盒子里的钢笔拿出,拔掉笔套,一副准备写字的架势,林彦绅脸色煞白,急的满头大汗。

“停!不准拿我的钢笔!你给我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