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www.20q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后世结婚离婚都不是什么大事儿,但在六十年代,离婚是件了不得的事儿,丢人。

在当时人们的心中,离婚的男人都是没本事的,要么就不是啥好人,但如果男人放低标准,再多花点彩礼,也还是能找到人愿意嫁他。

离婚的女人就不一样了。

不熟悉的人一听哪个女人离过婚,第一反应就是这女人不检点。

离婚女乖乖一辈子不结婚也就算了,万一要想再婚,妈呀,那就是没了男人活不下去的D妇,哪个男人要是想要娶离婚女,你是离婚男还好,人家会说你没得选找不着更好的,要是初婚男,人家就得把他说的好像旧社会的好男儿娶了个妓子回家是的。

所以这个年代的人,尤其是女人,闻离婚色变,她们宁愿在家里被丈夫毒打致死,被婆婆磋磨的不成人样,也绝对不会想着离开。

要不能说女人嫁不好一辈子就完了呢。

就单说知青回城那一年,跑了的知青又何止一个吴振华,村里留下的女人们,有几个有勇气去找去闹的?又有几个下场好的?

她们多是忍气吞声,被村里人指指点点,要么就一辈子一个人过了,要么就是嫁给村里那些娶不上媳妇的无赖,老头子了。

六十年代整个社会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