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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忽然想起了刚抓到李弗襄时,他身上带的一布袋干粮,里头全是干巴巴的窝头。

李弗襄被他抱进天底下最富贵的宫里养着,吃最精细的粮食,穿最柔软的绸缎,撒着最不值钱的黄金,换了寻常人,哪里舍得下这一身的荣华,不消几个月,仅仅几天,那干巴巴的窝头怕是就入不了嘴了。

李弗襄的心性之坚,初次令他见识到所谓血脉的传承。

那是他和郑云钩的骨肉。

那身体里流着的是他大旭皇室和铁血郑家的血液。

可惜了……

皇帝假装不知道宫里内外那些等着看好戏的眼睛,次日清晨,皇帝带着李弗襄,离开行宫,下山扎营,亲自挑了最温驯的小红马,把李弗襄抱上马,并派最精锐的禁卫随护。

前几日那一场惊天动地的追捕,仿佛一场了无痕迹的梦,皇帝揣着明白当糊涂,看样子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弗襄一没杀人二没放火,闹得再大,说到底,那都是皇帝的家事。皇帝如何处理自己的家事,容不得任何外人犯贱多嘴。

郑千业消息闭塞,他回了京城,相当于赋闲在家,从不主动过问拿钱乱七八糟的热闹,直到昨夜李弗襄找回来之后,郑千业才在营帐里了解了事情始末,他揪着郑云戟的领子:“你说什么?陛下的一万禁军三天三夜都没逮着他?”

郑云戟拍了拍自己老爹的手,示意他别太激动:“是啊,小崽子还挺滑头,最后是抓了他的小相好——高家那位小姑娘,才把他给引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