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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程老二当初分送猎物的举动也是出于无奈。因为宋人的保鲜技术缺乏,因为猎物无法保存,所以狩猎技艺高超并不能使人富足,多余的猎物只能赶紧送出去。所以程老二虽然本事大,但也家无余财。

赵兴来了后,程老二的处境变了。赵兴“明”了烟熏肉、烧腊肉、腌渍肉等保鲜技术,并开始把成品切割出各种造型,装在精美的竹器中销往大城市。这些“深加工”山货,顿时成为权贵们桌上的珍馐。

对猎物的需求量大了,程老二干脆组织了个狩猎队,负责给赵兴提供原料,而后迅速成为村里的“暴户”。仅仅一年,原本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他也成了程家坳“二富”,穿得起绫罗绸缎了。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话是不是李白说的,程老二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是否有“李白”这个人。不过,程老二明白一个简单道理:不能跟丢了老师。孩子跟赵兴走的近,不仅能识文断字,还能学会一门手艺。

赵兴这次打算干什么?“游学天下”,读书人的高雅事。程老二“衣食足”了便想着下一代有出息,这么高雅的事,老师只带十个人走,能缺了谁?谁又知老师这次出去,还会教学生啥玩意儿。到时候,别的孩子会我家孩子不会,那我还是“程老二”吗?

想到这儿,程老二才不顾祠堂秩序,神色急切地插话。

程老二这憨货都知道其中的奥秘,火塘边围坐的“长老”个个都不傻。程老二插话后,其余长老也不顾祠堂秩序,纷纷表示:一定让自家小子带齐路费和干粮,追随老师端茶倒水……

让赵兴这一搅和,祠堂内的讨论顿时跑题了。

程同蹲在火塘边一直没插话,许久,他瓮声瓮气的问了句:“老师要去黄州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