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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得告诉邹玲。”盛夏竖起一根指头。

“邹玲现在,比年青的时候,好看多了。”周凯摊了下手,表示不在乎,“她上次说过一句,她和白巧,都是光着脚从穷困极了走出来的,白巧是不是我不知道,她肯定是。”

经过个烤红薯的小摊,盛夏买了一只,从口袋里摸了只小巧的小勺子出来,边走边吃边听周凯说邹玲的过往。

“邹玲是长姐,还有两个妹妹,说是还有一个妹妹,一生下来,被她爹溺死了,好象……”

周凯皱着眉头想了想,顺便从盛夏手里抢过勺子吃了口烤红薯。

“总之她爹跟她妈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她没说清楚,大概既有溺死这个妹妹的原因,也有她爹嫌她妈只会生闺女的原因。她们娘四个过的挺苦,邹玲和她两个妹妹,个个学习都好的不得了,穷人家孩子懂事嘛,后来邹玲考进了国立大学法律系。”

盛夏低低吹了声口哨,国立大学法律系可不是一般的难考。

“她毕业前一年,到一家律所实习,国立大学的学生么,去实习的,当然都是有名的大律所,那年她妈病重住院,说是尿毒症,非常严重了,要换肾,她想钱想疯了,有个案子,对方给了她一笔钱,要她复印一份卷宗,她就……”

周凯摊了摊手,“当时我正好因为我父亲的事,也委托在那家律师事务所,那家律所的一个合伙人,跟我父亲是小,我当时,还比较有温度有热血啊什么的,就替她还了那笔钱,那位伯伯也觉得邹玲本性不坏,帮了很大的忙,这事,就算替她抹过去了。”

“那她妈妈?”盛夏主动将勺子递给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