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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自家小歌是吃醋了所以要使手段把叶玲珑赶走?

那可真是太好了,宫九回答的毫不犹豫,“好!”

叶玲珑已经和大魔王认识了一段时间了,此时正是叶玲珑独自进入魔族结果受伤,大魔王故作偶遇将叶玲珑及时救了并安置在离魔族边界不远处的一个城中养伤。

这段时间大魔王几乎每天都腻在叶玲珑那里,除非魔族有要事,否则大魔王根本不会回来。

魔族基本都是楚歌在坐镇,楚歌本来以为要说服大魔王带她去当电灯泡还需要浪费点唾沫呢,没想到这么容易大魔王就同意了。

她更加肯定自己对大魔王的评价。

进了屋子,在房间里转了两圈,这家伙没有把她放下的意思,也没有把她抱到卧室里的意思。

楚歌不懂这厮脑回路,只能提醒他,“尊上可以放我下地,我自己可以走。”

宫九哪里舍得怀里面团团般软软香香的人儿离开啊,难得楚歌这次连个内衣都不穿,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里衣,他这会不吃豆腐他还是个男人吗,“你没穿鞋,地上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