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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董事会议,所以很多议案只能被提出,真正要通过并且实施还需要看股东大会的表决。

永美的顶层会议室里早就来了几波人,很难得的是这一天出席的董事们少有的齐全,就连余光出狱后几乎不再露面的李可儿也请了代表出席。

会议室里气氛有些紧张,大家几乎都知道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余光的那把刀终于从基层的干部那落到董事会高层人员头上了。

余光进入会议室时一些人还在交头接耳,一组

组的声音里少不了有谈论最近流在外头的一些小道消息,几个和吴伯涛关系还不错的董事簇在一起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一个个皱着眉头,倒是当事人吴伯涛一脸淡定,老油子的嘴脸尽显。

会议开了将近两个小时,议题好几个,但是最重要的不过是董事会里的成员去留问题。

余光有备而来,让陈越山拿出一份股东联名上书的提案,上头第一条就写着由于吴伯涛任期届满要求任免其在永美的董事一职。

永美的公司章程里有明文规定,公司董事会三年一届,任期满了可以连任,任期未满股东大会是无权任免董事的。原本吴伯涛笃定自己在董事会里的人脉,想着即使余光提出任免自己,在场的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十三个人里应该赞成的不会过半数,想不到余光竟然出了这招。

永美董事会成立的时间早于永美在香港上市的时间很多年,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所有章程按着国有企业的来,最早的时候董事会里也就几个人,包括阮元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