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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提交了起诉书以后,潘丽雯以最快的速度搬到了卫靖泽家住着,此时算是跟杨家撕破了脸,继续住着,杨建福那个二愣子,说不定又会打她一顿,已经挨了一顿打,潘丽雯不想挨第二顿了。

老汉觉得这样也好,跟自己住在一起也放心许多。

潘丽雯嫁妆少,属于她的东西也不多,收拾了之后,也就一个行李箱装完了,看着都觉得很磕碜。看到潘丽雯的行李,老汉更加确信,这杨家确实是没怎么把自己的孙女当自家人看,不然怎么结婚后没买过一件新衣服,没添过一件饰?

江延宗请的律师还真是巧舌如簧,法院很快立了案,而且将审理时间定在十二月,如果复杂一些的话,可能要在一月份才能够审完,但是也能够赶在过年前,老汉和卫靖泽都表示满意。

对于法院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比较棘手的案子,被告是本市有权人家的儿子,原告又是孕妇,强弱对比太明显,可是偏生又是弱告强。有些法官都不愿意接这个案子,估计也是有些怕受到影响的。

律师也提出,与本案相关人员有关系的,都必须回避此案。

一般人不会想到这个点,但是花了大钱请的律师,当然比一般人想的周全多了。

根据律师的说法,法官的个人意愿对案后裁定也有一些影响,这种离婚的案子,如果是男法官,可能并不觉得出轨有什么,但是如果是女法官,想法就有些不一样了,如果这个女法官也遇到过丈夫出轨,那可能对出轨这种深恶痛绝,这是对潘丽雯最有利的现象。

法官虽然是按照法律来判案,可是法律是标尺,现实却有许多种情况,可以考虑到不同的因素才进行判案。律师的责任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更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