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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是他对这帮人所下的定义。

那四川青年看他一直不说话,也就没再说什么,转身向他的同伴走去,赵半括心里一动,拉着那人道:“我也是去兰姆伽的,咱们一起。”

随后,他跟着四川青年,从兵站临时驻地坐上运兵卡车,晃了一天,回到新三十八师的驻地,兰姆伽训练营。

兰姆伽并不大,是印度比尔哈省的一个小镇,在地图上几乎找不着,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地方,却因为远征军训练营而变得热闹非凡。

那帮年轻人一到这里,就被按人头分了下去。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是受训。相比起来赵半括却没人管,他下了车,直接去新三十八师后勤维修部报到,因为野人山任务太机密了,倒也没人知道或者过问他去了哪儿,这让他有点被遗忘的感觉。

再之后的日子,赵半括变得无事可做,他慢慢找回了时间,找回了地位,但他现,以前的感觉却怎么也找不回来了。

国内来的青年越来越多,每天都能看到卡车运来新人,在训练营里进进出出,一车一车的美军、英军装备也源源不断地从机场运过来。赵半括也领到了新的枪械和军服,这让他隐约察觉到了一种备战的意味,老兵的嗅觉让他知道,对日军的大反攻已经开始了。

后来,他才听说去年十月底,新平洋被他们拿下了,前不久又攻占了于邦。从他回到兰姆伽以来,后勤保障部的任务很重,但他这个枪械师却非常的闲散,美国毛子就是有钱,他们以前的旧武器一件没留,全都换了新装备,所以,他这份枪械保养的工作,没了用武之地,无聊之下他开始四处乱走。

因为有胖脸军官的话在前,他并没有觉,他变得这么闲散有什么不对劲。

这天,赵半括像往常一样,揣着十块大洋,悠闲自在地走出了军营。他这是要去镇上,那里有他很喜欢的一个酒馆。这半个月,每天他都要去一次,印度人虽然不会说中国话,但却认识他手里的大洋,所以,没多久那家店的老板就把他当成了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