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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烤在旁边的两条裤子已经不见了,于此同时,我的匕,长筒靴,打火机,通通不见了,我现在浑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内裤。

山洞的洞口处,架着几根长树棍,用一种类似芭蕉叶一样的东西码在一起,将洞口遮的严严实实,只在旁边留了一条细缝通风,将风雪完全阻隔在外,而洞里,篝火燃的正旺。

当我现自己所有的东西都不见时,第一个想法是路人甲拿走了,但一看现下的环境,估计路人甲即使拿了我所有东西,也根本走不出去,也就是说,他应该并没有走远。

此时,洞内经过长时间的篝火燃烧,再加上堵住了洞口,因此温度上升了很多,虽然还是有些冷,但不至于冻死人,我起身活动了下筋骨,身体已经不那么难受。

这个山洞很小,左右不过十平方米,高也不过两米,站起身一伸手就能摸到洞顶,我走到洞口,透过细缝看外面,只见四下里一片漆黑,我也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但现在显然是黑夜。

外面依然刮这大风,头一探出去就冷飕飕的,鼻腔又干又痛,这么黑,这么大的风雪,路人甲去哪儿了?他该不会傻到真的一个人走吧?

就凭两条保暖裤和一把打火机?

正想着,黑暗中忽然透彻一点火光,我眯着眼看了半晌,竟然是路人甲回来了,他手上似乎提着什么东西。

我赶紧搬开洞口的叶子,露出一人宽的缝隙,路人甲熄了手中的火把,将一只雪白的动物往地上一扔,整个人跌坐在洞壁边,声音有些疲惫:“洗剥干净,烤。”说完就紧闭嘴角,似乎累的一句话也不想说。

他拎回来的是一只狐狸大小的动物,已经死透了,脖子上血淋淋的几个孔,显然是被路人甲的鹰爪干掉的。我从小到大连鸡都没杀过,以前光是想想开膛破肚掏都觉得恶心,现在我一看到这只动物,嘴里都开始分泌唾液的,脑袋里想的全是黄灿灿、油嫩嫩的烤肉,什么恶心都顾不得,一把抄起那动物,手一伸道:“匕给我,我去河边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