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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这日,又是大全挑着藤筐,孙氏、林雨、林雪领着李清在后面拿着大全近日猎得皮毛等其他东西跟着。

到了集市口,排队的人还不是很多。等辰时放对牌的时候,林雨挑了个位置好的地方。又去租了一张桌子,大伙儿才利落地摆起摊来。

摆完摊,大全说要把皮子送到相熟的皮具铺子去卖,几人则在这里看着点心摊位。

今儿的生意不好,也是,点心对老百姓来说,总归是奢侈品,一块小点心顶上几个大苞米面馒头呢!直到大全回来,才开一壶,卖了六块点心,还是买二送一的。好在今儿只做了六种点心,每种五十个。即使剩下了,让林雪拿回家一些也是可以的。

“哎,又是你们啊!你们记得我不?上次摆在你们对面儿的!”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不好,摊主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叔,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

“哦,有些印象,你上次卖的是灯笼!这次怎么改卖帽子和书本了?”大全问道。

“我啊,这是赶什么时候就卖什么东西!上次是中秋,赏月的时候得打个灯笼吧?所以我卖的灯笼!现在天儿冷了,我就改卖帽子了!至于这书本嘛,都是我帮着弟弟卖的,这书都是他亲手抄的。”

林雨一听书是亲手抄的,心中就充满了好奇。从来看书都是印刷的,连离开京城之前在书店买的书也是印刷的。不过听说古代有些好书,大家争相抄阅,能达到“洛阳纸贵”的地步,既然眼前就有手抄本,一定要好好看看。

林雨走到隔壁的摊位,随手拿起一本叫《致远随笔》的书看了起来,乍一翻开,只见字体工整,字迹隽秀,通篇行云流水,看得人十分舒服。再一看内容,没想到,还是一本志怪小说。信手翻了几页,直觉得文笔生动,情节跌宕,引人入胜,直看了一个故事,才恋恋不舍的合上。